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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通知(资格后审)招标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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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通知(资格后审)招标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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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讯详细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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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名称: |
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通知(资格后审)招标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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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 |
发布时间: |
历史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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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: |
1.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已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以 文件传阅单( 2015 年 3 月 12 日 ) 批准建设, 项目业主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,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,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% ,招标人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 现对该项目的 液氧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,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.1 招标范围:
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, 每天用量约 12 吨,供货期为 5 年,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。
2.2 交货地点:
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。
2.3 交货 期:
供货期为 5 年 。
2.4 标段划分:
一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 1 个标段的投标(详见招标文件)。
2.5 其他:
合同估算价约 1750 万元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 、 投标人 具备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六项规定条件; 3.2 、 投标人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专业生产本次招标货物 的制造厂商,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具有与本项目需求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及运输能力; 3.3 、 投标人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; 3.4 、投标人必须获得 ISO9000 认证证书及气体制造行业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证书。
3.5 、提供的现场储气罐及 主要设备 的制造厂家必须获得 ISO9000 认证证书及储气罐制造行业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证书; 3. 6 、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,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产品许可证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, 如投标单位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,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。
3.7 、 投标人 2012 年 5 月以来 具有类似规模的销售业绩 (以合同原件为准); 3.8 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,且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; 3. 9 、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; 3.10 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4.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.1 、 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; 4.2 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; 4.3 、 相关的资质证书及 认证证书 ; 4.4 、 相关的 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,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产品许可证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; 4.5 、 201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; 4.6 、 2012 年 5 月以来 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 (以合同原件为准); 4.7 、联合体协议(如有); 4.8 、投标人认为的其它资料。
特别提醒: 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。 因携带原件不全,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。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,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,并上报有关部门。 如已中标,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。
5 、评标办法 :
含通过性技术标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。
6. 招标文件的获取 6.1 获取时间: 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。
6.2 获取方式: 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( /> )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。
7. 投标文件的递交 7.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5 日 09 时 30 分,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(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) 。
7.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8.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、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( /> ) 上发布。
9.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:
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地 址:
南通经济技术 开发区 联 系 人:
陈龙 电 话:
18912258777 招标代理机构:
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:
南通市跃龙南路 28 号 联 系 人:
王晓卫 电 话:
0513-85505339 2015 年 5 月 7 日 | | 附件:
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2015.5. | | |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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